Kaiyun官网202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长、园长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长、园长共计3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5:0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由南京市区人民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一所公办小学、一所公办初中组成,校址位于区新城核心区。其中幼儿园建设规模为5轨,合计15个班;小学建设规模为8轨,合计48个班(先开办24个班);初中建设规模为8轨,合计24个班:计划2024年9月正式启用,办学目标是成为南京市一流的优质学校。根据区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现面向社会招聘校长、园长共计3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素养高。
2.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团结合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3年以上省、地市级示范性中小学正职校长、市级以上优质园正职园长任职经历,在校长、园长岗位上实绩突出的,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5.近五年来本人在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2篇以上,或具有高层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5:00。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职前、职后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担任学校正职校长、园长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地市级名校长(或与之相当的优秀校长)称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非必要件);
(4)本人近五年获奖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限2—5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园长或小学校长或初中校长。
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核。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简易考核程序,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定招聘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考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2.拟聘用人员符合区优秀人才引进标准的,可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区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情形的人员由南京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区工作。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幼儿园园长年薪为50万元人民币,小学校长年薪为60万元人民币,初中校长年薪为70万元人民币,年薪均为税后。从第四年起,年薪视工作业绩进行调整,调整事宜由校管会研究决定。具体事项以聘用合同为准。
2.聘用人员符合区优秀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区教育系统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六政发〔2019〕100 号)文件给予奖励。
3.为从外地招聘的校长、园长提供有基本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的临时住房一套(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其他自理)。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长、园长共计3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5:0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聘校长、园长公告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由南京市区人民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一所公办小学、一所公办初中组成,校址位于区新城核心区。其中幼儿园建设规模为5轨,合计15个班;小学建设规模为8轨,合计48个班(先开办24个班);初中建设规模为8轨,合计24个班:计划2024年9月正式启用,办学目标是成为南京市一流的优质学校。根据区政府与南京师范大学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现面向社会招聘校长、园长共计3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素养高。
2.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团结合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3年以上省、地市级示范性中小学正职校长、市级以上优质园正职园长任职经历,在校长、园长岗位上实绩突出的,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5.近五年来本人在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2篇以上,或具有高层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下午5:00。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职前、职后学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担任学校正职校长、园长职务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地市级名校长(或与之相当的优秀校长)称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非必要件);
(4)本人近五年获奖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方面文章限2—5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Kaiyun官网,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园长或小学校长或初中校长。
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核。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简易考核程序,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拟定招聘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教育教学管理业绩考查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2.拟聘用人员符合区优秀人才引进标准的,可办理调动手续,纳入区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他情形的人员由南京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区工作。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幼儿园园长年薪为50万元人民币,小学校长年薪为60万元人民币,初中校长年薪为70万元人民币,年薪均为税后。从第四年起,年薪视工作业绩进行调整,调整事宜由校管会研究决定。具体事项以聘用合同为准。
2.聘用人员符合区优秀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区教育系统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六政发〔2019〕100 号)文件给予奖励。
3.为从外地招聘的校长、园长提供有基本生活设施和安全保障的临时住房一套(免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其他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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